新潮能源股票索赔:两次涉嫌信披违法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2022年4月2日,提示条件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潮能源或公司,最新证券代码:60077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新潮信披《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索赔涉嫌索赔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两次律师
2021年12月25日,违法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提示条件新潮能源未及时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担保事项,最新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新潮信披违法情形,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新潮能源受损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和进行索赔诉讼工作。因新潮能源再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及先前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故索赔条件为:
1、在上市后到2022年4月1日期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且在2022年4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或者
2、在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且在2018年12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热点)
- 专家谈光伏发展新趋势:企业完善海外产业链 产能扩张意愿强
- 向俄罗斯断供芯片后,英特尔宣布加码制裁:暂停在俄所有业务
- 海天味业后知后觉:正受到两头夹击,涨价也难以自救
- 南华期货2022年二季度锡展望:短期抑制 未来可期
- 中通快递第三季度营收89.449亿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65.1%
- 匈牙利外交部召见乌克兰大使
- 双层包装袋、建立专班、当日清运……联防联控机制:核酸检测产生的医废收集、转运等都遵循严格流程
- 果麦文化:投资影片《四海》的亏损约为700万元至900万元
- 国务院成立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 视频|王丽颖:估值仍是压制成长股的重要因素
- 交行支持吉林抗疫:提供还款政策支持 酌情给予3个月等还款宽限期
- 北京一幼儿园2人确诊 113名儿童均安排家长陪同隔离
- 网易和暴雪,谁离不开谁
- 国台办:“台独”分裂没有出路 逃脱不了必然覆灭的宿命